中国建设科技集团公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UPC-211FWB039)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建设科技集团公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中国建设科技集团公车租赁服务采购,选取一家单位成为 2022-2023年度(预计服务期为 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集团本部及集团下属单位指定的公车租赁服务商。
招标范围:至少能满足中国大陆所有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可不含新疆、西藏地区)的租车(不带司机)、包车(带司机)的需求。车型至少包含小轿车、SUV商务车、七座商务车、小客车(20 座左右)、大客车(50 座左右)。
具体车型及具体要求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说明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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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公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3.2 投标人须具备汽车租赁经营许可相关证书。
3.3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 2020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 投标人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凭证与纳税证明。
3.5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投标人业绩要求:须具有 2016 年1月1日以来至少5 项为不同的中央企业或大型企业(每年租车费用总额超过 800 万元)提供的车辆租赁服务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及体现费用总额的发 票(或结算单)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同一框架合同下多个结算单按一份合同计取。
3.7 至少能满足中国大陆所有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可不含新疆、西藏地区)的租车(不带司机)、包车(带司机)的需求。车型至少包含小轿车、SUV 商务车、七座商务车、小客车(20 座左右)、大客车(50 座左右)。具体车型应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11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1 年 12 月 02 日 16 时 00 凡有意向参加的投标人,请于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供: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如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汽车租赁经营许可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自公告之日起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 2020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自本公告之日起查询的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5、自本公告之日起查询的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至少能满足中国大陆所有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可不含新疆、西藏地区)的租车(不带司机)、包车(带司机)的需求;车型至少包含小轿车、SUV 商务车、七座商务车、小客车(20 座左右)、大客车(50座左右)的书面承诺原件(加盖公章)。
承诺中需明确在上述范围所能供应的具体车型。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七、其他
7.1 服务期:自框架协议签订后壹年。
7.2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区。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