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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日喀则定日机场飞行区环保工程驱鸟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日期:2021-11-28 21:29:32     浏览:251    
核心提示:西藏日喀则定日机场飞行区环保工程驱鸟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CL-DR-QN-2021-11-25)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
西藏日喀则定日机场飞行区环保工程驱鸟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L-DR-QN-2021-11-25)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西藏日喀则定日机场飞行区环保工程驱鸟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87万元,招标人为西藏日喀则定日机场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定日机场性质为民用支线机场,飞行区指标为4C,按运行分类为高高原机场,主要满足定日县及周边地区的航空运输需求,兼顾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和通用航空使用;主要使用A319等高原型飞机。定日机场项目机场工程批准概算总投资27.9000亿元;其中工程费用23.5530亿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藏日喀则定日机场飞行区环保工程驱鸟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藏日喀则定日机场飞行区环保工程驱鸟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
1、投标人(指供应商,下同)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制造或销售鸟类驱赶设备的能力;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唯一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及代理授权书等证明材料,初步评审要素)。
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只接收一家投标单位报名,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有两家及两家以上代理商报名的,按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各投标人在开具专项产品代理授权委托书时须向设备制造商咨询了解相关信息,因此原因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3年(2018到2020年)加盖公章的
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投标人,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初步评审要素)。
3、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近3年(2018年起至今)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初步评审要素)。
(2)投标人未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在上述网站的查询截屏,初步评审要素)。
4、其它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26日09时00分到2021年11月30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2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日喀则定日机场项目已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函(2020)131号)及民航西南局函【2021】110号文《关于新建西藏定日机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区管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西藏日喀则定日机场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飞行区环保工程驱鸟系统设备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藏日喀则定日机场飞行区环保工程驱鸟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2)项目地点:定日县以西梅木村附近,距定日县直线距离约33km,位于珠穆朗玛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场址附近现有道路为国道318。
(3)项目建设内容:定日机场性质为民用支线机场,飞行区指标为4C,按运行分类为高高原机场,主要满足定日县及周边地区的航空运输需求,兼顾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和通用航空使用;主要使用A319等高原型飞机。定日机场项目机场工程批准概算总投资27.9000亿元;其中工程费用23.5530亿元。
2.2招标范围、交货及安装调试期
(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西藏日喀则定日机场飞行区环保工程驱鸟系统设备采购安
装,本次定日机场飞行区环保工程驱鸟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含设备备件及配套工具),主要包括鸟类驱赶设备(含设备安装调试),设备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
(2)交货及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后,自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之日起90天内完成交货及
安装调试。
2.3交货地点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定日机场(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指供应商,下同)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制造或销售鸟类驱赶设备的能力: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唯一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及代理授权书等证明材料,初步评审要素)。
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只接收一家投标单位报名,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有两家及两家以上代理商报名的,按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各投标人在开具专项产品代理授权委托书时须向设备制造商咨询了解相关信息,因此原因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2投标人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3年(2018到2020年)加盖公章的
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投标人,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初步评审要素)。
3.3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近3年(2018年起至今)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初步评审要素)。
(2)投标人未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在上述网站的查询截屏,初步评审要素)。
3.4其它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4.1请投标人于2021-11-26 09:00:00至2021-11-30 16:30:00进行投标登记。
4.2登记资料包括:(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26
09:00:00至2021-11-30 16:30:00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发标资料每套3000元(其中工本费1000元,技术资料等2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12-229:30:00。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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