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1128_3113830926135296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L-2021-0078
2、采购计划备案号:夏财采计[2021]01099号
3、项目名称:武汉市江夏云景山医院空气环境治理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86.354(万元)
6、z高限价:186.354(万元)
7、采购需求:
武汉市江夏云景山医院空气环境治理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分批次进行,具体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符合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
(2)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合同)。
(3)供应商信誉要求:
①未被责令停业的;
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④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供应商对以上4条内容作出书面承诺及声明,若查实有以上4条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2月03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2月1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