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DFHT2021-1107-FW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2022年保安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2022年保安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 对长春现有营业网点22家(营业部1家,支行21家),社区银行2家,分行远程监控中心1处,提供安保服务。共计需要安保人员84人,临时保安5人。
2.3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4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能够向招标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且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2投标人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保安服务许可证。
3.3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4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0年成立至2021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企业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提供投标报名期间内查询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加盖公章1份;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招标人在收到报名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5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0日13时30分整。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001@163.com
提示: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