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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冻猪肉储备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11-30 10:42:42     浏览:51    
核心提示:汕头市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冻猪肉储备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1129_4
汕头市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冻猪肉储备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1129_461088125251584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汕头市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冻猪肉储备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ZH021B035)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汕头市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汕头市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冻猪肉储备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21B035)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PZH021B035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冻猪肉储备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冻猪肉储备服务,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z高限价:本项目z高限价为人民币1,056,000.00元,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仅对项目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响应报价超过项目z高限价的都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四、合格的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1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③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 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z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五、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谈判的注意事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七、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头市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八、获取谈判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谈判文件);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1年12月10日下午15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
十一、首次报价时间:2021年12月10日下午15时00分
十二、谈判地点:汕头市
十三、公告期限:自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2日(3个工作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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