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GXJCZ[2021]236 招标编码:CBL_20211129_10536623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西凭祥市友谊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凭祥边境合作区坚果系列加工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凭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凭发投资[2018]4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凭祥市友谊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凭祥边境合作区坚果系列加工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成品仓库工程总承包
项目招标编号:GXJCZ[2021]236
建设地点:凭祥市友谊关工业园内。
建设规模:本次规划建设1 栋仓库、1 栋冷库、一栋门卫室、两个室外埋地式一体化消防设备及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规划用地面积11448.16㎡,建筑占地面积4300.71 ㎡,总建筑面积11140.50 ㎡,计容建筑面积11433.8㎡。拟建仓库4 层,建筑面积7812.84㎡(计容建筑面积为7812.84㎡);冷库1 层,建筑面积896.00㎡(冷库层高超过8 米,计容建筑面积为1792.00㎡),门卫室1 层,建筑面积20.46㎡,两个室外埋地式一体化消防设备(不计容面积为756㎡)。建筑装饰与建安工程、景观绿化工程、道路广场与硬化工程、停车场工程、室外配套给排水设施工程、室外配电与照明工程、通信工程、消防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合同估算价:约3511.52万元。z终合同价以凭祥市财政局评审价和凭祥市审计局审计结算价为依据,z终合同价不能超出z高投标上限控制价。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424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含施工图设计(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竣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工程预算并由招标人和财政评审部门审定为准)、竣工验收、施工,建设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设计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并具有相关建筑工程专业的高级或高级以上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关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单位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12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崇左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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