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惠农区“互联网+城乡供水”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CZ-CG-20211126
项目名称:惠农区“互联网+城乡供水”特许经营项目
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为城市片区,二标段为农村片区
预算金额:25143.56万元,其中一标段:9605.05万元,二标段:15538.51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规定;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3)投标单位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进行申请,联合体作为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数量应不超过3家;
2)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满足主体要求;
3)联合体牵头公司应作为项目公司第一大股东;
4)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的投资人,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申请人,在提交资格审查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需明确牵头公司及各方的权利义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7日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年12月2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