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经济开发区工业孵化园建设项目施工劳务分包项目招标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ZJXC-2021-012 招标编码:CBL_20211130_105369340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东丰县吉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4443.610107万元
招标编号:ZJXC-2021-012
1、招标条件
东丰经济开发区工业孵化园建设项目施工劳务分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东丰县吉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劳务分包单位。
2、项目内容
2.1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2服务范围:完成招标人需要的施工劳务服务。
2.3服务地点:东丰经济开发区苗胜村。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
2.5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招标需求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证书。
3.3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新成立公司的,须提供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1)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8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投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4)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提供)。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0日10时00分,地点为辽源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