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海某单位2022年度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XJYHZB2021-23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海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海某单位2022年度食堂物资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海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XJYHZB2021-231-1福海某单位2022年度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第一包(大米面粉清油类);XJYHZB2021-231-2福海某单位2022年度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第二包(蔬菜水果类);XJYHZB2021-231-3福海某单位2022年度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第三包(肉类);
XJYHZB2021-231-4福海某单位2022年度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第四包(副食品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第二包除外);4、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釆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釆购活动;
5、供应商需具备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及一定抗市场风险能力;
6、供应商需具备专业服务及配送队伍,具有企业专用配送车辆;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01日11时00分到2021年12月07日19时00分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招标文件售500元/标包,售后不退。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②营业执照;
③《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④保密协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1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1日10时30分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