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岭街道后翟店9#住宅楼工程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该工程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岭街道后翟店9#住宅楼工程项目,位于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岭街道后翟店驻地,主要施工内容为土建及安装,投资约16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资金来源:自筹。
2.3、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岭街道后翟店驻地。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部颁的现行标准及做法要求,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岭街道后翟店9#住宅楼工程土建工程,投资12781043.04元;二标段:临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岭街道后翟店9#住宅楼工程安装工程,投资2900906.45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12月01日至2021年12月0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300元/份)。凡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投标单位须携带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手续:
(1)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劳务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1年度至今,证明须明确到个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21年,凭据需明确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执业印章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2018年1月1日起至今类似项目业绩1份,需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未被z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证明(网上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审查原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须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岭街道后翟店9#住宅楼工程项目资格审查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申请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1日上午9:30时。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001@163.com
提示: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