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在宁建构筑物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11225GC1951-0010)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受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在宁建构筑物拆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GZ211225GC1951-0010;
2、项目地点: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宁夏中卫柔远地区);
3、项目规模及内容:本次拟拆除的兴诚旺公司在宁厂房10项(不含已拆除3项),面积为2161.95㎡;拟拆除兴诚旺公司厂房内的10处构筑物,体积为7177.03m³。(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5、工期:60日历天;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投标人的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z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等问题,不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
6、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的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7、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的企业法人,或互为母公司、子公司或相互间有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以上企业法人,只允许一家公司参加木项目的投标。
注:详细资格要求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8日,每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4点至18点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报名;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14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