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五象新区文化产业城路网完善工程-凤朝路(五象大道-纬11路)照明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人: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136.552061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HTZB2101XG02B025A
项目名称:五象新区文化产业城路网完善工程-凤朝路(五象大道-纬11路)照明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6.552061万元
z高限价(招标控制价):136.552061万元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
1 五象新区文化产业城路网完善工程-凤朝路(五象大道-纬11路)照明工程 1项
本项目位于南宁五象新区,长1465米,宽24米,为城市支路,其余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要求工期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竞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4日至2021年12月0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
方式:(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4)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资格要求所需的相关资质证书。请潜在谈判供应商携带以上证件的复印件现场报名,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及邮寄。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09日09时30分截标后(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001@163.com
提示: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