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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A单位2022年度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日期:2021-12-06 11:13:42     浏览:368    
核心提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A单位2022年度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JYHZB2021-233-1~4)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A单位2022年度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YHZB2021-233-1~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A单位2022年度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A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A单位2022年度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第一包(面粉类);
(00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A单位2022年度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第二包(肉类);
(00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A单位2022年度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第三包(奶制品类);(00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A单位2022年度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第四包(日用品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A单位2022年度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第一包(面粉类)、第二包(肉类)、第三包(奶制品类)、第四包(日用品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釆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釆购活动;
4.供应商需具备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及一定抗市场风险能力;
5.供应商需具备专业服务及配送队伍,具有企业专用配送车辆;
6.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7.本项目所有标包不可兼中兼得;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06日10时00分到2021年12月10日19时00分(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请各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7日11时00分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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