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智能协同调度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港智能协同调度平台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
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港智能协同调度平台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港智能协同调度平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港智能协同调度平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含此次招标相关内容。投标人财务要求提供2018~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不存在任何合同中有重大违约行为。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港口物流管理软件相关项目业绩。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原件):良好,不接受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仍在暂停投标及承接业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有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经营异常情况:投标人没有在z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没有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个品牌的软件产品,只允许一家厂商参与投标,投标人需取得软件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06日09时00分到2021年12月10日16时00分
投标人携带前款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要求文件资料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7日09时00分
七、其他
计划工期:2022年3月完成系统实际测试,上线运行。
质保期:提供1年质保期服务,即对所建系统验收完成后1年的技术免费支持及故障排除。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