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天津港东港物流有限公司废气、废水和噪声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12010021770025010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港东港物流有限公司废气、废水和噪声监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港东港物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废气废水和噪声进行检测并出具CMA检测报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港东港物流有限公司废气、废水和噪声监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港东港物流有限公司废气、废水和噪声监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且在有效期内并具有CMA资质认证证书
2、具有(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类似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
合同等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各投标单位需提供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提取类似的相关证明材料;
6、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人,其投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07日09时00分到2021年12月13日16时0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须携带“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7日14时30分
七、其他
1、服务地点:天津市东疆港区;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定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