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噪声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HCBD-ZB2021-023
一.招标条件
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噪声治理项目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施工工程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按照一个标段对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噪声治理项目进行招标。(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要求)
招标范围:对煤磨、窑、篦冷机、水泥磨进行降噪处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z终以实际发生的有效工程量为准。
2.2 建设地点: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2.3 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之日起10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因招标人临时任务暂停施工可顺延工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近一年(2020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环保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本工程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负责人持证上岗。
7.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至今至少有1份类似噪声治理的业绩(至少包括发承包双方名称、合同标的、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日期等关键内容,合同中包含但无具体描述的业绩可提供相关的技术合同、图纸等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
4.1 凡投标者,请于 2021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 时00分提供以下资料原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项目经理证书及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承诺书、安全负责人证书、业绩证明资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版(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