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香河县分局微生物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HBHC2021-155 招标编码:CBL_20211207_105394189
开标时间:2021-12-17 标讯类别: 政府采购
招标人: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香河县分局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15.0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香河县分局微生物实验室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BHC2021-155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香河县分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内容: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香河县分局微生物实验室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元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工期:自中标之日起7日内完成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税收证明【缴纳近1年(至少3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社保缴纳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磋商文件的获取:
报名单位携带以下材料报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证书副本)、资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税收证明【纳近1年至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及免税机构除外)】、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社保缴纳证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等及资格要求中其他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持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河北环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z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2月07日至 2021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5: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套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7 日10时30分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7 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廊坊市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