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锦洲府综合能源服务项目
资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国网(绍兴)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渐江省,绍兴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昌锦洲府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13.236万元,招标人为国网(绍兴)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范围包括空气能热水器等,具体详见清单及技术规范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昌锦洲府综合能源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昌锦洲府综合能源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的投标;
(3)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及配送能力
(4)投标人须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
(5)投标人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6)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未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且该行为仍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如投标人无相关处罚,则在商务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若已整改并经相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的,提供相关报告)
(7)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如下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黑名单)”的查询结果(事业单位除外);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包含列入“黑名单”的查询结果
(8)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9)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质及业绩要求具有投标产品品牌厂方的有效唯一授权证明(授权证明须在有效期内,厂方直接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09日08时30分到2021年12月15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获取将报名资料邮箱报名,投标供应商需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注明联系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05日09时30分
七、其他
本工程范围包括空气能热水器等,具体详见清单及技术规范书。
注:请与联系人获取投标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徐 莉
手 机.18210207527
邮 箱.xszl85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