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新建法律服务机构库项目招标公告
商业服务, 吉林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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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SHJS-JLCC-2021156 招标编码:CBL_20211209_105399768
开标时间:2021-12-3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新建法律服务机构库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新建法律服务机构库项目 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公开招标采购。
一、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新建法律服务机构库项目
1.2 项目编号:SHJS-JLCC-2021156
1.3 项目内容:通过本次招标,选择律师事务所入围吉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长春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新建法律服务机构库(拟将排名前3名的入围新建法律服务机构库,排名4-5名的为备选入库单位, 实际入围和备选数量以业主单位具体情况为准)。
1.4 服务内容:参与采购合同制定包括(格式合同、根据合同的采购方式设计单项合同);就顾问单位法律领域的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建立和完善顾问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书;受托参与经济合同及有关项目的谈判和签约;为顾问单位的法律行为出具律师见证书;代理顾问单位发律师函向债务人或担保人追款;办理顾问单位其他必要的法律事务;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顾问单位进行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仲裁和诉讼;为顾问单位进行有关的企业资信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等。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1.6 其他:本次招标合格投标人须满足7家,不足7家时另行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2、供应商必须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正常进行年度考核;
3、供应商持有《律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律师5人以上,其中拥有5年以上(包括5年)执业经验的执业律师不低于3人。
4、律师事务所及拟指派的律师在采购人拟委托事务方面具有类似的成功经验,委派专门的顾问律师(3人)为采购人服务,其中,委派的主办顾问律师应当拥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拱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8-2020)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018年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8、近三年(2018年-2020年)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彩印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行为记录;(如2020年1月1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显示供应商在2015年存在行贿行为事实,仍然在近三年的范围内;该条款也可以扩展为不存在行贿、串通投标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良行为)。投标人需提供天眼查征信截图并加盖公章。
9、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落实政策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获取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起至2021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每套售后不退。
4.3 获取方式:报名时需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4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1日13点30分
供应商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19520475787@163.com)并拨打电话确认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电话: 刘(经理)195204757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