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喀什边境管理支队阳光房空气能锅炉采购项目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喀什边境管理支队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略什市
一、招标条件
本喀什边境管理支队阳光房空气能锅炉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00000.招标人为喀什边境管理支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空气能锅炉4套.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境管理支队阳光房空气能锅炉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喀什边境管理支队阳光房空气能锅炉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合格的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基本信息原件
3.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原件(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新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
5.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6个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完税证明)原件.新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完税证明)原件.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新成立公司需提供银行近3个月内资信证明)原件
7.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单位.如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场查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2月10日10时30分到2021年12月16日19时00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17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0日17时00分.
注:请与联系人获取投标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徐 莉
手 机.18210207527
邮 箱.xszl85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