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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中小学安防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12-10 19:12:19     浏览:363    
核心提示:汕头市潮阳区中小学安防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1209_69324
汕头市潮阳区中小学安防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1209_693242977909760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汕头市潮阳区中小学安防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PZH021B03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潮阳区中小学安防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PZH021B03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参与磋商。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PZH021B031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中小学安防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具体要求详见设备清单。
2、规格数量: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在2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4、质保期:1年(设备制造商质保期超过1年的,按照对应制造商质保期计),自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须全额包安装、包正常使用、包维修、包更换或退换。
5、交货地点:汕头市潮阳区各中小学校。
6、项目预算:本项目z高限价为人.民.币3,984,775.63元,z高限价资金包括供货方设计、产品价格、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报价超过z高限价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1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③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 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z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响应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须具备省级(或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广东省外供应商须提供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同等资质且在广东省公安厅备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六、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的注意事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2月9日起至2021年12月16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八、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1年12月20日上午9时3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
十一、磋商时间:2021年12月20日上午9时30分。
十二、磋商地点:汕头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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