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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东李商圈改造二期9-2-2地块地下商业设计方案征集

   日期:2021-12-11 17:13:11     浏览:357    
核心提示:公告】东李商圈改造二期9-2-2地块地下商业设计方案征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青佳招字[2021]107号)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公告】东李商圈改造二期9-2-2地块地下商业设计方案征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佳招字[2021]107号)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东李商圈改造二期9-2-2地块地下商业设计方案征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0万元,招标人为青岛金水嘉禾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B2层改造范围13666m,下沉式广场改造范围4413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李商圈改造二期9-2-2地块地下商业设计方案征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李商圈改造二期9-2-2地块地下商业设计方案征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符合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2.1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的国外设计机构或中外合资设计机构;
2.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自2016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须担任过同类项目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10日09时00分到2021年12月16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1日09时30分
七、其他
征集公告
受青岛金水嘉禾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东李商圈改造二期9-2-2地块地下商业设计方案征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招字[2021]107号
2.项目名称:东李商圈改造二期9-2-2地块地下商业设计方案征集
3.工程地点: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
4.工程规模:B2层改造范围13666m2,下沉式广场改造范围4413m。
5.征集内容:东李商圈改造二期9-2-2地块地下商业B2层改造和首层下沉广场提升设计方
案,包括精装改造、建筑改造、结构改造、机电改造、室内照明改造设计、室内软装改造设
计、标识改造设计。
6.设计要求与深度:详见设计任务书。
7.项目总体要求:该项目定位为复合生活艺术体验空间。客群定位为年轻、高素质商务客群。
本项目总体要求针对上述要求,提供B2和下沉广场的改造设计方案。
二、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符合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2.1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的国外设计机构或中外合资设计机构;
2.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设计甲级资质;
3.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自2016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须担任过同类项目项
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
范围、权利和义务;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要求;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
4.联合体其中一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投标。
五、同类业绩经验要求
1.本工程投标报名时只需要提供项目负责人同类业绩。
2.同类业绩界定:单项工程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项目。
需提供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等无法证明项
目负责人业绩或无法体现项目规模、类型,请提供图纸或本项目招标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六、征集文件的获取
1.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起至2021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
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方式在获取征集文件时间内须携带以下材料,按照上述时间报名并获取征集文件;
(1)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若
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2)营业执照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若需);
(3)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自2016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
的项目业绩,相关业绩需提供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如中标通知书或合
同关键页等无法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或无法体现项目规模、类型,请提供图纸或本项目招标
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4)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注:
①企业提供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若发现使用虚假材料投标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承担
相关法律责任;
②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并注明其与原件相符;若为国外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可加
盖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公章,并须提供中国境内设立的分公司(子
公司、分支机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以上资料应提供中文版,若为外文资料需由具有翻译资质的公司出具中文对照版资料。
4.售价:每套3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5.未按规定获取的征集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七、征集方案的评审
方案评审由征集人和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按照项目总体方案、本次
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和内容及征集文件,对参选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论证,得出评审结果。
八、方案补偿费用
本项目无方案设计补偿费。
九、公告媒介。
十、方案征集须知
1.所有报名及参选资料除资格、资质、业绩、获奖等资料原件外,其他资料不予退还。
凡参加本次公开征集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均自行承担。
2.所有应征人递交的设计成果均不退还。
3.设计方案应为原创,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设计方案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权利。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征集人造成的损失由参选人负责。
4.征集人有权对本次公开征集活动中的所有有效应征文件享有版权(署名权除外)和使用权,并可以进行修改、展览、印刷、出版等。
5.本次公开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人所有。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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