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湾化学有限公司聚氯乙烯装置VCM回收尾气变压吸附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DYX20211210)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青岛海湾化学有限公司聚氯乙烯装置 VCM 回收尾气变压吸附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万元,招标人为青岛海湾化学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聚氯乙烯装置 VCM 回收尾气变压吸附系统采购(具体参数见技术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岛海湾化学有限公司聚氯乙烯装置 VCM 回收尾气变压吸附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青岛海湾化学有限公司聚氯乙烯装置 VCM 回收尾气变压吸附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为该类型项目开发设计的著名专业公司且注册资金应不低于 350 万元人民币。
2、投标方供货货物或部分元器件等存在进口产品的需要注明原产地,并在供货时须出具国外当地商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
3、投标方须提供投标类似聚氯乙烯行业 VCM 尾气变压吸附系统业绩清单(列举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公司、项目竣工年份等信息)、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当变压吸附系统在相似的操作条件下,至少已经正常运转两年以上,便认定该变压吸附系统为经过实际生产验证过的设备,未经实际生产考验的新产品不能采用。
4、投标人提供的工艺必须是先进和成熟的,在中国国内有相同或相似的同类项目成功案例;
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业绩以及完善的售后和维修服务机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12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1 年 12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供应商,请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照上述时间(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每套 3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