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民生卡系统功能拓展***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网络通讯计算机, 北京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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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RZB-GDBF-21015 招标编码:CBL_20211210_105405846
开标时间:2021-12-2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资金来源: 其它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民生卡系统功能拓展***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RZB-GDBF-21015)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民生卡系统功能拓展***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
自筹资金 0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 个月内完成软件的开发、测试、上线。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民生卡系统功能拓展***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民生卡系统功能拓展***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成立时间不少于 2 年(含);
(3)在北京地区有常驻机构,服务半径涵盖北京市区和近郊;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在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征信记录;
(6)具有近三年 1 个(含)以上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需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
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8)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响应时须提供上一年(2020 年)的完整版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银行
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不能代替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注明复印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次磋商不允许联合体参与响应;备注: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
与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12 月 1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1 年 12 月 17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购买200 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
七、其他
凡报名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本人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供
应商公章,拒绝电子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查验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成立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以前)、税务登记证(副
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
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2)公司注册地不是北京的须提供北京及近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办事机构的租房合
同或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在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征信记录,且具备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4)具有近三年 1 个(含)以上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需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签
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5)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6)须提供上一年(2020 年)的完整版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近三个月内银行
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不能代替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注明复印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7)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盖章。
供应商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19520475787@163.com)并拨打电话确认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电话: 刘(经理)195204757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