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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康复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12-13 20:21:36     浏览:361    
核心提示: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康复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机械电子电器, 吉林2021-12-13招标信息如下:招标编号:HC-JLZB-2021-645 招标编码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康复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机械电子电器, 吉林2021-12-13
招标信息如下:
招标编号:HC-JLZB-2021-645 招标编码:CBL_20211213_105408019
开标时间:2022-01-0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47.2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为采购人所需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康复设备采购项目以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康复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C-JLZB-2021-645。
3、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11207]-2931号
4、采购内容:康复能力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与要求)。
5、采购预算:247.2000万元元;
6、供货地点: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
7、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之内;
8、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现行的国家及相关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9、供应商资格要求:
9.1 供应商须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9.2 供应商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z新版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需提供开.户许可证。
9.3 供应商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可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今)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其他证明。
9.4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2018年-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8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企业提供财务良好状况承诺即可)。
9.5 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9.6 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参与本项目时所报设备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参与供应商如为经营企业,所报设备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2014年6月1日以前取得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否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以许可证的范围为准)。
9.7 信誉要求: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页面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期内。②不接受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③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9.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9.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0.1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10.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10.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10.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域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域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10.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域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域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域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11.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3日上午8:30时起至2021年12月17日下午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标处理。
13.投标文件的递交
1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2年01月05日09:00分
1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2.4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商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12.5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供应商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19520475787@163.com)并拨打电话确认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电话:  刘(经理)19520475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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