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电加热器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O三研究所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O三研究所电加热器.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O三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米自国有(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2.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起至电加热器在招标方现场安装完成.共计6个月
2.3交货地点:哈尔滨.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O三研究所
2.4招标范围:电加热器.数量1套.包含:电加热器本体(6000kW)、调功柜、控制柜、变压器、高压开关柜、各类必须的传感器、电缆和桥架.投标方承担全套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现场调试和对招标方的培训.
关于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履行合同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须提供通过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是拟投标设备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同类型(介质为空气.出口空气温度大于600℃.单台功率≥5M)的2套设备且运行2年以上的业绩应附合同(体现合同签订时间、设备类型、功率、数量、双方签字盖章)及用户使用报告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或查询结果并盖章.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在“屮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并盖章.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声明.其在过去业绩中没有因故障而损毀主要部件的情况发生.须提供声明书.
2)保密要求:投标方应承诺未经招标方同意不得将有关本项目的技术资料提供给第三方如有违反投标方承担法律责任.须提供承诺书
3)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0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02时至04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将上述资料发送到邮箱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1月11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请与联系人获取投标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徐 莉
手 机.18210207527
邮 箱.xszl85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