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大港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扩建项目保温及搅拌器施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天津滨海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港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扩建项目保温及搅拌器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滨海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扩建工程处理规模200m3/d,新建调节池、厌氧罐、生物池、膜处理车间、组合水池、BAF池、岀水槽等,对原一期渗滤液系统进行改造,增加脱氮罐、回流泵、碳源投加装置等。新增建设用地占地面积10015.7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港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扩建项目保温及搅拌器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港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扩建项目保温及搅拌器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在有效期内;
2、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所涉及资质均需在有效期内)
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并加以承诺:
5、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若法定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被授权人身份证
7、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15日08时30分到2021年12月2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提供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原件(审查后退还)及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招标文件费另行通知获取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04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本扩建工程处理规模200m3/d,新建调节池、厌氧罐、生物池、膜处理车间、组合水池、BAF池、岀水槽等,对原一期渗滤液系统进行改造,增加脱氮罐、回流泵、碳源投加装置等。新增建设用地占地面积10015.7平方米
1.2、项目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1.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大港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扩建项目立式搅拌器采购及安装工程、搅拌器电气工程、新建部分管道保温工程、改造部分管道保温工程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4、工期:合同签订后45天完成
2、投标确认方式
2.1、报名审查资料:投标单位确认时,需提供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进行确认。
3、公告发布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3.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16时00分。
3.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1日(8:30至16:00
4、补充说明: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以通知为准,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注:请与联系人获取投标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刘 涵
手 机.152 1022 6332
邮 箱.liuhan890425@ 163 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