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霸州市第二医院除臭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HBRD-20211122)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廊坊市
一招标条件
本霸州市第二医院除臭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98100万元,招标人为霸州市第二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 98100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霸州市第二医院除臭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霸州市第二医院除臭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规定:
2、参与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 credi tchina. govcn)中国政府招标网(www. ccgp. gov. 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即黑名单记录,包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 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1 年12月20日14时 00分
递交方式: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1年12月20日14时00分。
七、其他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z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贵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tb57@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