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920.0万元
竞争性谈判公告
砚山县乡镇及农村污水治理和垃圾收储运PPP项目-垃圾房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就砚山县乡镇及农村污水治理和垃圾收储运PPP项目-垃圾房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谈判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谈判,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砚山县乡镇及农村污水治理和垃圾收储运PPP项目-垃圾房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YNLJ-CG2021-18-005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1920万元;资金来源:其他
四、采购清单如下(具体参数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五、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谈判申请人经营范围需包含环卫设施生产或销售施工。);
(2)商业信誉和健全的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2018~2020年度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谈判申请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提供完整网页截图);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谈判申请人(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提供完整网页截图)。
5.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5.4本次竞争性谈判不允许联合体谈判。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6.1报名时间:2021年12 月20日至2021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
6.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6.3现场报名资料含:(1)投标报名函(格式见表1);(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后附);(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后附);(5)营业执照副本;(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注:1、如资料不全的,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过程中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八、谈判保证金
8.1保证金为:拾万元整(¥100000.00元);
九、谈判单位响应文件及电子U盘的递交
9.1谈判申请人须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9.2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3日09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单位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
开标会议于2021年12月23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举行。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001@163.com
提示: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