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营口市第九中学
资金来源: 其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D2021-2070
项目名称:营口市第九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15元/人
z高限价: 15元/人
采购需求:采取委托经营模式,食材由乙方自行采购,需从正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严格执行原材料采购索票索证及登记制度。中标人负责就餐场所的日常管理、维护、清扫等工作。食堂产生的垃圾和泔水按照相关部门管理规定处理,不得影响校园内的卫生和环境按照的营养菜谱配餐,午餐标准:热菜2荤4素,米饭1种和2种面食,用餐人数约为500人。配备适当数量的工作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工商局注册的餐饮业营业执照企业。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不良记录。4.乙方所有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能上岗。5.面点师、厨师、营养师须具有岗位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 12月 20 日至 2021 年12 月 24 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年 1 月 10 日9点 30 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001@163.com
提示: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