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乡村风貌提升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设计施工(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GXRZGL2021025 招标编码:CBL_20211217_105425805
开标时间:2022-01-1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全州县城北新区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州县乡村风貌提升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已由全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全州县乡村风貌提升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全发改项字(2021)100号】、关于全州县乡村风貌提升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全发改研字(2021)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全州城北新区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银行贷款、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多渠道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相关材料、设备)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全州县乡村风貌提升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2.2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全州县全州镇、黄沙河镇、永岁镇、才湾镇、枧塘镇、凤凰镇、咸水镇、石塘镇、两河镇、庙头镇、绍水镇、安和镇、文桥镇、蕉江瑶族乡、大西江镇、龙水镇、白宝乡、东山瑶族乡。
建设规模:项目涉及18个乡镇的237个自然村庄(其中精品村庄34个),包括泉南高速沿线102个村庄(精品村9个)、湘桂高铁沿线103个村庄(精品村6个)、厦蓉/泉南高速沿线18个村庄(精品村5个)、其他精品村14个,主要对16886栋房屋进行风貌改造、道路改造252000平方米、停车场110700平方米、景观绿化73500平方米、路灯1460盏、污垃工程237项等。
本项目(估算价):51415.35万元 ,其中勘察设计费为665.1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42715.10万元,预备费3588.1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竣工合格并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200天( 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60天(日历天) 、施工工期140天( 日历天) 。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2 年01月至 2022 年08月。
2.3招标范围: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详细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房屋风貌改造、道路改造、停车场、绿化工程、亮化工程、污垃工程等。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I标段(勘察设计费约332.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2046.73万元):
(1)泉南高速公路沿线:①黄沙河镇9个村,房屋风貌改造547栋、道路改造9000平方米、停车场4050平方米、景观绿化2700平方米、路灯45盏、污垃工程9项;②永岁镇11个村,房屋风貌改造1087栋、道路改造11000平方米、停车场8550平方米、景观绿化5700平方米、路灯55盏、污垃工程19项;③才湾镇28个村,房屋风貌改造1502栋、道路改造28000平方米、停车场12600平方米、景观绿化8400平方米、路灯140盏、污垃工程28项;④枧塘镇8个村,房屋风貌改造518栋、道路改造8000平方米、停车场3600平方米、景观绿化2400平方米、路灯40盏、污垃工程8项;
(2)湘桂高铁沿线:①黄沙河镇5个村,房屋风貌改造415栋、道路改造5000平方米、停车场2250平方米、景观绿化1500平方米、路灯25盏、污垃工程5项;②永岁镇20个村,房屋风貌改造1626栋、道路改造20000平方米、停车场9000平方米、景观绿化6000平方米、路灯100盏、污垃工程20项;③才湾镇14个村,房屋风貌改造1102栋、道路改造14000平方米、停车场6300平方米、景观绿化4200平方米、路灯70盏、污垃工程14项;④绍水镇12个村,房屋风貌改造606栋、道路改造12000平方米、停车场5400平方米、景观绿化3600平方米、路灯60盏、污垃工程12项;⑤咸水镇9个村,房屋风貌改造778栋、道路改造9000平方米、停车场4050平方米、景观绿化2700平方米、路灯45盏、污垃工程9项;
(3)厦蓉/泉南高速沿线:①才湾镇1个村,房屋风貌改造196栋、道路改造2000平方米、停车场450平方米、景观绿化300平方米、路灯10盏、污垃工程3项;②石塘镇9个村,房屋风貌改造276栋、道路改造9000平方米、停车场4050平方米、景观绿化2700平方米、路灯45盏、污垃工程9项;
(4)其他精品村:①黄沙河镇2个村,房屋风貌改造171栋、道路改4000 平方米、停车场900平方米、景观绿化600平方米、路灯20盏、污垃工程2项;②绍水镇1个村,房屋风貌改造43栋、道路改2000平方米、停车场450平方米、景观绿化300平方米、路灯10盏、污垃工程1项。
II标段(勘察设计费约166.2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0408.61万元):
(1)泉南高速公路沿线:①全州镇19个村,房屋风貌改造1595栋,道路改造19000平方米、停车场8550平方米、景观绿化5700平方米、路灯95盏、污垃工程19项;
(2)湘桂高铁沿线:①全州镇27个村,房屋风貌改造1349栋、道路改造27000平方米、停车场12150平方米、景观绿化8100平方米、路灯270盏、污垃工程27项;
(3)其他精品村:①安和镇3个村,房屋风貌改造846栋、道路改6000平方米、停车场1350平方米、景观绿化900平方米、路灯30盏、污垃工程3项;②文桥镇1个村,房屋风貌改造37栋、道路改2000平方米、停车场450平方米、景观绿化300平方米、路灯10盏、污垃工程3项;③大西江镇1个村,房屋风貌改造27栋、道路改2000平方米、停车场450平方米、景观绿化300平方米、路灯10盏、污垃工程1项;④蕉江瑶族乡1个村,房屋风貌改造30栋、道路改2000平方米、停车场450平方米、景观绿化300平方米、路灯10盏、污垃工程1项;⑤白宝乡1个村,房屋风貌改造101栋、道路改2000平方米、停车场450平方米、景观绿化300平方米、路灯10盏、污垃工程1项。
III标段(勘察设计费约166.25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0259.76万元):
(1)泉南高速公路沿线:①凤凰镇27个村,房屋风貌改造1679栋、道路改造27000平方米、停车场12600平方米、景观绿化8100平方米、路灯135盏、污垃工程27项;
(2)湘桂高铁沿线:①庙头镇16个村,房屋风貌改造1490栋、道路改造16000平方米、停车场7200平方米、景观绿化4800平方米、路灯80盏、污垃工程16项;
(3)厦蓉/泉南高速沿线:①凤凰镇5个村,房屋风貌改造187栋、道路改造5000 平方米、停车场2250平方米、景观绿化1500平方米、路灯90盏、污垃工程5项;②两河镇3个村,房屋风貌改造65栋、道路改造3000平方米、停车场1350平方米、景观绿化900平方米、路灯15盏、污垃工程3项;
(4)其他精品村:①两河镇1个村,房屋风貌改造48栋、道路改2000平方米、停车场450平方米、景观绿化300平方米、路灯10盏、污垃工程1项;②庙头镇1个村,房屋风貌改造125栋、道路改2000平方米、停车场450平方米、景观绿化300平方米、路灯10盏、污垃工程3项;③龙水镇1个村,房屋风貌改造90栋、道路改2000平方米、停车场450平方米、景观绿化300平方米、路灯10盏、污垃工程1项;④东山瑶族乡1个村,房屋风貌改造350栋、道路改2000平方米、停车场450平方米、景观绿化300平方米、路灯10盏、污垃工程1项。
2.5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6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其中:
3.1.1工程设计资质只需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资质即可:(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I标段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II标段、III标段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 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取得中级及以上(含中级) 的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桂林市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 贰 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 工程类 专业 中 级以上(含中级) 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 中 级以上(含中级) 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桂林市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1 年 12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1月19日09时30分,地点为桂林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