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水电维修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GZSKST21-B141 招标编码:CBL_20211217_105425919
开标时间:2021-12-2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汕头融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受汕头融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2年度水电维修供应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SKST21-B141)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
1、项目名称:2022年度水电维修供应商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2022年度水电维修供应商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3、预算: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服务内容:负责对汕头汕头融媒集团所属所有区域内的供、配电及照明,供、用水,柴油发电机组等系统的零星维修服务。
6、项目预算:全年服务费用z高预算为人民币30万元,按实结算,z高预算为包含完成本项目空调维保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的包干价(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检测、包安全、包竣工验收费用等),报价时采用降点率的方式进行报价,z低报价降点率为3%,低于该降点率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实际支付服务费用以结算核定价乘(1-成交降点率)计算。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提供法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分支机构公章)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1.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关干促进残症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2、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4日9:00~17:00(工作时间)。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汕头市。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手持资料直接购买。(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4)2020年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一份;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报价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1年12月29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
2、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1年12月2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汕头市;
5、请各供应商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务必到场参与磋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