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昌平区东沙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河湖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平区东沙河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京市昌平区河湖生态环境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2.2工程概况:
项目疏挖拓宽河道6.4公里.新建、改造滨水绿道工程.同步实施岸坡生态绿化工程.
2.3标段划分:整体作为一个标段.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决算审计、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5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昌平区东沙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管理.
服务内容项目管理单位为本工程项目提供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算、竣工决算为止.同时需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准备(工程报建、现场开工准备工作等).项目实施包括工程造价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标准化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项目竣工验收(包括各分部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完工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核、竣工决算等)阶段的项目管理工作.
2.6项目投资:总投资约2368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符合以下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至少一项工程类执业资格证书.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中国(北京)”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21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只对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进行审查.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具备以下必备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办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成员.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须写明工程项目名称.委托事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1月12日9:30.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标前会议.
注:请与联系人获取投标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徐 莉
手 机.18210207527
邮 箱.xszl85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