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楼项目智能照明采购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1、招标条件
受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楼项目智能照明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招募投标人.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楼项目智能照明采购
2.2工程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北区.学思路以北.幼儿园以东.学生二宿舍以西
2.3招标范围:智能照明采购
2.4计划工期:2022年2月16日-2022年9月15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和设计的验收标准.符合实测实量合格标准.达到鲁班奖要求.
2.6投标限价为:人民币52.2746万元.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2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完成的类似业绩至少三例(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3近3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有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且无亏损
3.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学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拒绝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7本工程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与该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在有限期内以及连续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应包括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若企业初始缴纳社会保险日期在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之间的.应提供初始日期至202年11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8代理商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2月27日10时30分到2021年12月3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参与投标的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盖红章扫描件发至邮箱进行网上报名.邮箱回复是否合格.(接受报名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16时00分.
整.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接受.)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8日09时30分.
6、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8日09时30分.
注:请与联系人获取投标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徐 莉
手 机.18210207527
邮 箱.xszl85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