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通江县城规划区互联网租赁电单车投放服务采购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通江县城规划区互联网租赁电单车投放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成交企业自行投资、自行管理、自行运营、自负盈亏.招标人为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全力做好通江县城规划区互联网租赁电单车投放工作.确保引入优质投放企业.根据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省交通运输厅等十厅局《关于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交发(2018)41号)和《通江县互联网租赁电单车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准入5家投放企业在通江县城规划区内投放约2000辆互联网租赁电单车进行试运行.如后期扩大投放区域.适当增加准入企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通江县城规划区互联网租赁电单车投放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通江县城规划区互联网租赁电单车投放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要求.性能安全的投放车辆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2)准入投放的供应商成交后.应在通江县区域内注册独立法人子公司.以子公司完成投放及经营服务.
(3)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2月27日09时00分到2021年12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供应商提供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报名)、《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单位介绍信”须载明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郎箱.磋商文件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报名后供应商的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0日10时30分.
注:请与联系人获取投标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徐 莉
手 机.18210207527
邮 箱.xszl85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