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广州市知用学校校服采购项目投标邀请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州市知用学校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广州市知用学校校服采购项日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0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知用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广州市知用学校校服采购项目学生主要供货地集中在广州市越秀区百灵路83号校内,中标服务商需为上述学校提供学生校方、售后服务,在校学生约2400人,新生约600人(具体数量以学生实际购买人数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州市知用学校校服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州市知用学校校服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备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业资格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攴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供应商需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时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个月的月度财务报
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连续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条款中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应提供书而声明)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27日00时00分到2021年12月31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7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7日14时30分
七、其他
1、采购内容及用途:广州市知用学校校服采购项日,确定1名校服供应商
2、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3、供货期限:5年。
注:请与联系人获取投标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刘 涵
手 机.152 1022 6332
邮 箱.liuhan890425@ 163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