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长春九龙源社会公墓墓穴石材采购项目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长春九龙源社会公墓服务中心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项目基木情况
1.1采购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长春九龙源社会公墓墓穴石材采购项目。
1.3交货地点:按照采购方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
4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至2022年6月30日前供货完毕。
1.5采购预算:2751.6053万元。
1.6招标范围:包括石材材料、石材雕刻、石材运输、包装、倒运、现场卫生、垃圾清运、维护、质保等。
1.7质量要求:国家相关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相关标准,或本行业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2.1投标中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完成石材材料、石材雕刻、石材运输、包装、倒运、现场卫生、垃圾淸运、维护、质保等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均具有承担木项目、能够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的能力。
2.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木企业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成立不足三年企业,以z近年限财务审计报告为准,且财务状况良好: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2.2.3木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4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详见财库[20161125号文件)。
2.2.5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2.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
13:30至16:00(北京时间)。
3.4售价:18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0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1.2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1月20日13点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自木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下列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用记录截图,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请与联系人获取投标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刘 涵
手 机.152 1022 6332
邮 箱.liuhan890425@ 163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