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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智能装备孵化基地项目节能报告编制

   日期:2021-12-29 17:02:44     浏览:226    
核心提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智能装备孵化基地项目节能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科技文教旅游 吉林2021-12-29联系电话:19520475787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智能装备孵化基地项目节能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科技文教旅游 吉林2021-12-29

联系电话:19520475787

招标编号:CEITCL-JL-ZCFW-211229 招标编码:CBL_20211229_105456241

开标时间:2022-01-1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长春国创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ZCFW-211229

一、磋商条件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智能装备孵化基地项目已由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改革局以中韩发改审批字(20218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国创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节能报告编制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定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内容

2.1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智能装备孵化基地项目节能报告编制;

2.2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69767.56㎡,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地上建筑物13栋,包括2栋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卸货码头及雨棚、原材料区、消防泵房、发电机房、设备设施间、小型闲置设备、化学品仓库、综合楼、门卫值班室,并配套建设员工休息区、自行车棚、水电暖、燃气、绿化、道路硬化等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35165.26㎡;二期工程地上建筑物10栋,包括2栋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卸货码头及雨棚、原材料区、设备设施间、小型闲置设备、综合楼、门卫值班室,并配套建设员工休息区、自行车棚、水电暖、燃气、绿化、道路硬化等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34602.30㎡。

2.3磋商范围: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智能装备孵化基地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并报监管部门审批,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文件。

2.4项目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德隆街以东、中韩丙二街以西、德旺路以南,占地面积120000㎡,分两期工程建设,其中,一期工程总用地面积60032.60㎡,二期工程总用地面积59967.40㎡。

2.5服务期: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供应商为2021年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4 近年(2018年以来)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3.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磋商项目的投标。

3.9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获取磋商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229日至202201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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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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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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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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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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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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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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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2011109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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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有效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供应商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19520475787@163.com)并拨打电话确认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电话:  (经理)19520475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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