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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包头中冶德贤公馆项目门窗工程-

   日期:2021-12-30 09:53:27     浏览:162    
核心提示:{招}包头中冶德贤公馆项目门窗工程-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一、条件本包头中冶德贤公馆项目门窗工程(项目编号:TC210
{招}包头中冶德贤公馆项目门窗工程-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一、条件
本包头中冶德贤公馆项目门窗工程(项目编号:TC210W0B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人为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条件,现进行公开。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项目规模:272510.96平方米 。
内容与范围:本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为其中的:
001 一标段;002 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一标段;002 二标段:
本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本项目项目经理需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2月28日09时00分00秒---2022年01月04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在线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8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在线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8日09时30分00秒
七、其他内容
1. 条件
包头中冶德贤公馆项目门窗工程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包头中冶正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新都市区市政府北侧,南侧为天翼路(规划路)、东侧为土默特大街(规划路)、北侧为青山路、西侧为茂名安路(规划路)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防水工程 已具备条件,人为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
2. 分包工程概况与范围
2.1 本分包工程名称:包头中冶德贤公馆项目门窗工程
2.2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建设用地面积92901.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2510.96,地上建筑面积2145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7960.96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一标段:2167万元
二标段:2293.4552万元
2.3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新都市区市政府北侧,南侧为天翼路(规划路)、东侧为土默特大街(规划路)、北侧为青山路、西侧为茂名安路(规划路)
2.4 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 本分包工程的标段划分:\
2.6 范围:
本分包工程分包人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
结合工程进度要求及施工场地合理配置,本次施工初步划分2个施工标段。一标段:住宅楼1#-11#栋,商业楼S1-S7、S11,以及3#、4#汽车库出入口、自行车库出入口、南地块地上人防出入口和小区主次大门及门卫室、设备平台、相关设备用房、通风井等其他地上建、构筑及地下车库等。
1)中冶德贤公馆工程图纸所注明的所有铝合金门窗、塑钢窗,含住宅楼、商业楼、配套服务用房、幼儿园、垃圾转运站、自行车库出入口、小区主次大门及门卫室、设备平台、相关设备用房、通风井等其他地上建、构筑及地下车库等涉及的外窗、门联窗、飘窗、阳台窗、耐火窗(0.50h、1.00h)百叶、附框、风井百叶、纱窗、钢结构雨棚及铝板、单元门成品构件、汽车坡道钢结构玻璃雨棚等工程,含附框、门窗框、限位器、闭门器、执手等五金件,铝板及玻璃幕墙(如有)。包括但不限于:门窗、铝板及玻璃幕墙的制作、供应、运输、安装,性能试验,维保等工程项目,含材料的供应、运输、安装、各种检验试验(含物理性能检测)、脚手架或吊篮、安全网、设备平台可能涉及的铝窗拆除及重新安装等各种施工措施,深化设计、现场复核尺寸、成品保护、安全文明设施。含与其他单位互相影响互相交叉的措施,含夜间施工、风雨天施工的措施、售后维保等工作内容。
2)实体样板制作、安装、整改,现场淋水及气密性试验。实体样板安装符合要求可不拆除。提供整套竣工资料,配合节能资料核查,节能验收检测、档案资料整编工作,配合节能验收及竣工验收。
3)中标人需依据图纸,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后方可实施。中标人应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包括各种施工材料按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检测、耐火性能检测以及施工成品质量检测、施工安装、试验、调试、资料归档,并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
4)工程图纸范围内容、设计变更、甲方下发的工程指令、合同约定内容及补充追加工作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图纸深化、供货、加工、安装,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项目以及售后维修保养等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而有必要采取的隐含的所有施工及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措施等,同时包括与本工程其他相关施工单位的配合等,并按照设计文件、国家相应标准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标准,进行验收。
5)本次范围工程须按人要求在进场后15日内在指定位置,按照建设方要求进行实体样板施工,样板包含但不限于铝合金/塑钢门窗、百叶等,经建设方和设计院、监理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施工样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予增加工程量。本工程涉及到的材料封样,根据发包人的要求执行。
6)  投标人须在中标后10日内出具工程全部深化方案及图纸,合同范围内铝合金/塑钢门窗深化设计图纸,由投标单位负责深化设计并提供,达到满足建设方和设计师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条件,不能因原设计深度不够,而降低深化深度,因此造成的遗漏项、错误项等均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不能因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确认深化设计而免除深化图纸中遗漏项或错误项等的责任,并保证提供的图纸及相关资料能通过建设单位、主体设计单位及审图公司评审盖章通过(必要的审批费用应包含在相应报价内)。
7)如因中标单位窗框、百叶、采光井等比室内外施工单位进度滞后,造成的二次收口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承担。
8)分包人具有协助发包人对施工方面进行检查和提醒的义务,同时须就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上的问题同节能、消防等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确保相关部门验收的顺利通过,范围内所有工程的节能验收、消防验收及相关试验由中标单位负责,所发生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9)范围内工程的门窗防雷系统(防雷预埋件由总包施工),与防雷接地预留点的有效连接,由分包人负责。
10)范围内工程,由分包人负责相关进场材料的保护,及施工完成后的成品/半成品保护(需粘贴保护膜)至竣工备案并移交,直至竣工交付。 在项目交付前,分包单位负责对外饰面受到损坏污染的铝型材、玻璃进行修复,对损坏、漏气、破裂、及不可修复性划痕的玻璃、型材等进行更换。由第三方造成的破坏、划痕、污染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但责任认定的相关支持性资料(照片、影像等)由分包人提供。成品保护不到位处全部由分包人负责。
11)铝/塑钢型材表面涂层颜色以建设方及设计师确认为准,价格不做调整。
12)部分型材断面如需新开模具,投标方应对生产厂家进行了解,投标时视为已经考虑开模费用。
13)分包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24小时以内的停电、停水、二次搬运、施工场地不足、冬雨季施工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以及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14)分包人需自行解决工人住宿问题。分包人需配合发包人要求,根据样板房施工及开放节点要求,提前施工样板房楼层的门窗,具体施工范围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
15)分包人须提前对现场建筑、结构进行复核,如因分包人未复核直接下料加工导致废料及延误工期,或为抢工期强行安装导致工程外观效果、功能、质量不符合业主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16)门窗扇安装完毕后,安装施工方应自行对全部外门窗 (100%)进行渗漏水检验,淋水试验按照规范《建筑门窗工程检测技术规程》JGJ/T205-2010,所有外门、窗均须做淋水试验,淋水检验时水压不应低于110KPa;喷头与窗的距离不大于700mm,从下向上沿与门窗表面垂直的方向形成连续水幕,连续淋水时间每扇窗不少于5分钟;《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GB/T 7106-2019标准进行。具体指标详见技术说明。
17)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的所有措施不予以增加工程量。
18)设备材料供应、安装、调试以及图纸与资料虽未标明但为本工程施工、验收以及使用所必需完成的工作内容。
19)发包人有权对上述施工范围做出调整,不论增减以及增减数量多少,分包人都须无条件接受。
20)本范围内工程须符合项目所在地地方标准,包含但不限于:《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03-35-2019等。
21)以上所有范围设计深化方案和图纸及材料样板须建设方及设计师确认后方可施工。
22)中标单位须在耐火窗、防火窗(如有) 制作加工前向发包人提供符合验收要求的整窗检验、试验报告和防火玻璃的检验、试验报告。现场使用的耐火窗必须与报告中的实验窗使用相同的材质,相同的加工工艺工法等,并须确保检验、试验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因检验、试验报告造假,或实际产品与做报告产品不一致,及本分包工程质量原因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23)本工程改造、新增门窗(详见图纸,如设备平台相关部位)需在竣工验收后进行施工,分包人需无条件配合,并负责改造拆除门窗(详见图纸)的拆除、清理工作,相关费用自行考虑。
上述所描述的承包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是完整无缺的。专业分包人签订本合同时应踏勘现场及仔细阅读合同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并完全了解本专业工程的实际范围与工作内容。此外分包人还须负责与本工程本专业工程施工有关的环境清理、扬尘控制、市容维护、交通、噪音、民扰调停及垃圾清理、防疫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本项目项目经理需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整体工程的 门窗工程 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z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分包工程)。
4.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 月 4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网上获取文件 。
4.2 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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