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哈密市伊吾县盐池镇馕产业园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基础设施)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伊吾县
一、招标条件
本哈密市伊吾县盐池镇馈产业园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基础设施)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36.146449万元.其他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室外配套等基础设施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哈密市伊吾县盐池镇馕产业园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基础设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哈密市伊吾县盐池镇馕产业园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基础设施))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单位相关人员须为本公司在“新疆工程建设云”注册人员.并在相关社保査询系统中能査询到相关人员缴纳社保情况(相关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施工项目建造师、项目总工)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7、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新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打印页)(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2月30日09时30分到2022年01月06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8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8日10时30分.
注:请与联系人获取投标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徐 莉
手 机.18210207527
邮 箱.xszl85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