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长春市绿色循环畜牧产业示范园项目-10kv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10136-GC136-G
招标人:长春城开农投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色循环畜牧产业示范园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1】9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编码2103-220100-04-01-464535,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城开农投畜牧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色循环畜牧产业示范园项目-10kv新建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农安县巴吉垒镇上河村、麻花店村、双榆树村、太河村等;
2.4计划工期: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4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6z高投标限价:5187179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企业近三年(2019-2021年)至少完成过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一项;
3.4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拟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须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1)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 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要求的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注册建造师证书;
(7)外省企业“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
(8)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1)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 网截图;
(9)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10)授权人在职证明书并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2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tb5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