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2022年自助设备巡查外包项目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的委托,现对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2022年自助设备巡查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就本项目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2022年自助设备巡查外包项目
2.2招标人: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2.3项目编号:YHKMZB-2021-039
2.4招标内容:
1.提供7╳12小时(每日21点整至次日早上9点整)巡查及应急处置服务,具体操作为:每天固定进行4次巡查(每3小时内进行一次巡查,共巡查4次,并保证每次巡查间隔均等),要求时间误差必须控制在15分钟内。每天随时处置突发事件,一旦出现突发情形,乙方应保证应急人员第一时间赶扑现场有效进行突发事件处置。
2.巡查及应急处置内容:及时发现并处理解决敲砸,破坏各类设施状况;清理清洁各类小广告;清理、处理在网点内的无故滞留人员;保证客户在正常情况下的各项交易人身安全;及时解决处理客户所需帮助和有关人身安全的状况;反应快捷并有效的参与控制各种突发事件发生。
注: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自助设备巡查服务需求一览表
2.5招标金额:507500.00元
2.6服务期限:1年
2.7供货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红河州(招标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提供其他合法证明文件。
3.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5信用要求:(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以被处罚地的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为标准)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的供应商(查询时间为本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3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供应商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查询时间为本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6其他要求: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相关承诺书)。②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前被“本行”列入黑名单及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或与“本行”合作过程中服务及管理等情况确定为服务考核不合格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相关承诺书)。③近一年内投标人内部未发生过任何变动(如自身组织架构、经营状况、内部管理等)(提供相关承诺书)。④近三年内投标人未发生过突发事件或其它导致服务项目发生风险隐患的事件或事故(提供相关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确认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12月31日至 2022年1月10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 进行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报名可不提供);
(2)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月21日14时30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