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南洋商业银 行有限公司协同办公系统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需求方为招标人的子公司南洋商业银 行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南洋商业银 行有限公司协同办公系统项目(招标编号:0733-21164011)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目标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南洋商业银 行有限公司采购协同办公系统及实施服务,现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1名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中标人与南洋商业银 行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招标目标:
南商协同办公系统为南商(香港)新系统建设项目的其中一部份,实现逻辑应用“办公自动化”、“采购管理”、“操作风险管理”的业务需求,协同核心系统及其他第三方系统,实现南商按计划成功从现状系统迁移到南商新IT系统的目标。协同办公系统实施需求内容范围如下:
1.各项申请及自动化审批流程,如员工报销、诉讼3管理审批、收文、客户投诉等;
2.点餐、办公用品采购、库存、租赁管理等;
3.文档管理,如文书管理、规章制度库管理等;
4.与其他系统的集成,包括电话系统、即时通讯、线上会议、会议室管理、邮件系统、人力系统、财务系统、南商资讯网等
5.建设开发、运维灵活的平台,实现移动办公;
6.配合MDM移动安全部署。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需求说明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香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或香港依法成立的合法机构,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有圆满履行合同能力;
3.2具有良好的银 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社会声誉良好,在近四年(2018年1月1日以后)政府采购或本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未发生过欺骗、欺诈或以其他手段谋取中标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和3发生,且没有涉及处于诉讼中的重大3;
3.3投标人近四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1月1日后)须具有类似项目实施经验,并在安装、调试和投产运行中未出现质量或施工事故(以合同复印件为准,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相关服务内容页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技术支持服务能力,经验丰富的技术专家和工程师队伍,且服务团队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和行业资质等。
3.4投标人应为原厂商或经原厂商授权的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需具有原厂商授权文件原件),并保证其销售给南商中国的产品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的情况;供应商承担违反本条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3.5本项目为整体方案招标,不接受部分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项目不得二次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7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需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地的有效注册证明文件、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3项中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等资料扫描件购买招标文件(上述所有资料均应加盖章)。
4.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3200元, 售后不退。
4.3 注意事项:本项目只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在线收退保证金项目。
5.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下午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