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中石化洛阳分公司技21-15/10万吨/年原液着色聚酯原位聚合项目干燥系统招标公告
资金来源: 其它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委托对中石化洛阳分公司技21-15/10万吨/年原液着色聚酯原位聚合项目干燥设备公开招标所需干燥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20120-2111-18293-B1
2.项目内容:中石化洛阳分公司技21-15/10万吨/年原液着色聚酯原位聚合项目干燥设备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干燥设备\600Kg/h 流化床式 防爆 1.00 套 包1-干燥系统
4.交货期和地点:2022年5月20日、洛阳市吉利区中石化洛阳分公司物资采购中心仓储站或招标方厂区内指定的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制造商,不接受流通商、代理商和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2.投标人在近三年须具有一套及以上聚酯母粒干燥系统(处理量300kg/h及以上含输送系统、结晶系统、干燥系统、除湿系统、挤压熔融系统)的制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技术文件等证明文件。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1月4日8:00时至2022年1月11日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tb5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