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2-2024年湘西鹤盛仓储、装卸及生产辅助业务外包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人: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金额:2970.275048万元
招标编号:HNCXCG-2021-03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2024年湘西鹤盛仓储、装卸及生产辅助业务外包采购,招标人为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①醇化仓库成品装卸、成品出入库仓储配套工序业务服务;②原烟人工装卸及配套业务服务;③成品仓库成品、副成品、残次品及相关物资人工装卸及配套业务服务;④打叶复烤配套业务服务;⑤高空网架积尘清扫业务服务;⑥公寓楼、办公楼和公共区域卫生保洁;⑦其它非生产型、招标项目外或烤季结束后集中调休期间临时应急性业务服务。
2.2实施地点: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吉首市雅溪老厂区(含片烟醇化库区)、马鞍新厂区或其它指定地点。
2.3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
2.4采购预算:29702750.48元(不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并附被授权代理人在本单位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按年度缴纳的就提供上一年度的社保证明)。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提供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和社保费的证明,或按年度缴纳的就提供上一年度的社保证明。(注:如因疫情影响社保企业单位部分免交的,提供个人部分缴纳证明即可。)
3.4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6信用要求: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失信惩戒”记录(有效期已满除外)(提供网站查询截图)、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内(提供网站查询截图)、③未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提供书面声明,若书面声明与事实不符,为不合格投标人)。
3.7近三年(以判决、裁定、决定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差推算)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及在招标人所属行业内没有行贿行为记录。
3.8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或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推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无失信被执行记录。
3.9凡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及湘西鹤盛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止期内的,禁止参加投标(提供未被列入黑名单的书面声明,若书面声明与事实不符,为不合格投标人)。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制、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2投标人不得有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禁止投标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5日起至2022年2月23日17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双休及节假日除外),①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2月24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书原件、社保证明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RMB¥:100000.00元)
6.2缴纳时间:2022年2月23日17时00分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