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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甘肃电投辰旭高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高台县盐池滩

   日期:2022-03-30 08:20:50     浏览:116    
核心提示:2022年-甘肃电投辰旭高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高台县盐池滩50MW及二期50MW风电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甘肃 2022-03-29招标编号:G

2022年-甘肃电投辰旭高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高台县盐池滩50MW及二期50MW风电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甘肃   2022-03-29
招标编号:GSHNGT-GC-2022-001 
开标时间:2022-04-2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 资金额:12206.0万元
甘肃电投辰旭高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高台县盐池滩50MW及二期50MW风电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99-12620000224333349J-20220218-036859-3
招标编号:GSHNGT-GC-2022-001
1.招标条件
甘肃电投辰旭高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高台县盐池滩50MW及二期50MW风电建设项目,已通过张发改能交【2015】59号文件核准批复,张发改能交【2021】35号文件复核;高台县盐池滩二期50兆瓦风电场项目已通过张发改能交【2021】72号文件核准批复;并已通过甘肃省电力投 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同意开工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甘肃电投辰旭高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标准
2.1工程概况
高台县盐池滩50兆瓦风电场项目装机容量50MW;高台县盐池滩二期50兆瓦风电场项目装机容量50MW(以下简称“高台盐池滩一、二期100MW风电项目”),位于甘肃省高台县境内,地形地貌为戈壁,地势总体上南高北低。场址区北邻酒泉市金塔县,东临黑河,西邻石泉子村,南接盐池村,距高台县约80km,距金塔县约50km,距张掖市约288km,距兰州市约780km。场址区有县乡道路连接高台县城,国道G312、G30 连霍高速经过高台县,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2.2招标范围
2.2.1高台县盐池滩50MW风电场项目:
建设完成高台盐池滩50MW风电场项目,具备并网发电发挥其全部功能的完整风电场设计、采购、施工、相关手续的办理等工作。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50MW风电场工程勘察设计(初设至竣工图)、采购(除主机及附属设备(含塔筒))、施工、调试、试运行、服务(包括竣工验收)、协调(行政审批、征地、电网、社 会关系等)等全过程的EPC总承包。
(1)本工程的所有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范围为建设功能完整的50MW风电场、配套管理楼及监控中心等,主要包括风电场35kV集电线路、配套管理楼及监控中心等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及审查;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地勘、设计、计算书、采购设备图纸文件、竣工图编制;完成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工作;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环境与水土保持设计专篇等;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驻场并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等。
(2)施工:包含但不限于50MW风电场、配套管理楼监控中心及该项目施工蓝图范围内所有建筑(含装修)、15台SI175335型号风电机组安装工程的施工,其余设备及材料检验试验,设备及系统调试,整套启动及试运行等。并根据电网公司或其他相关部门要求自行或委托具备相关资 质的单位完成所有相关的涉网试验及其他试验工作,并出具电网公司或其他相关部门认可的试验报告。
(3)采购:包含但不限于50MW风电场、配套管理楼监控中心场区内外构成用于本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服务(含试验、监造、调试、监检等)设备保管、运输、二次搬运、装卸车、超重设备而发生的桥梁加固、信号灯改移等铁路、公路改造措施所发生的特殊费用等应用于本工程的所有项目的采购等工作。
(4)其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工程验收,包括工程建设中和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进行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消防、劳安、工业卫生、工程档案、电力质检各阶段验收工作,配合审计、配合财务竣工决算、工程竣工验收等。
(5)中标人需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办理国家电网并网相关手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期、运行期施工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以及生产准备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器具、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
(7)办理电站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并取得相应报告;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角比差试验、35kV线路参数实测、新能源电站耐受能力实测建模﹑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监督检验报告,承担本项目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
(8)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办理地方施工备案手续;办理项目安评、水保(水土保持补偿费由招标人承担)、环保、洪评、防雷、消防、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档案等z终备案及z终验收工作;办理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征用手续以及相关协调工作并承担费用。
(9)配合招标人办理电力业务(预)许可 证、配合招标人办理转商业运营手续、配合招标人完成并网手续(包括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高压供电合同》等)并承担相应协调费用。
(10)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对于一个风电场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接入系统一次设计、二次设计必须依据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审定的评审意见。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2.2高台县盐池滩二期50兆瓦风电场项目:
建设完成高台盐池滩二期50MW风电场项目,具备并网发电发挥其全部功能的完整风电场设计、采购、施工、相关手续的办理等工作。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50MW风电场工程勘察设计(初设至竣工图)、采购(除主机及附属设备(含塔筒))、施工、调试、试运行、服务(包括竣工验收)、协调(行政审批、征地、电网、社 会关系等)等全过程的EPC总承包。
(1)本工程的所有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范围为建设功能完整的50MW风电场,主要包括风电场35kV集电线路、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及审查;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地勘、设计、计算书、购设备图纸文件、竣工图编制;完成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工作;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环境与水土保持设计专篇等;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驻场并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等。
(2)施工:包含但不限于50MW风电场项目施工蓝图范围内所有建筑、15台SI175335型号风电机组安装工程的施工,设备及材料检验试验,设备及系统调试,整套启动及试运行等。并根据电网公司或其他相关部门要求自行或委托具备相关资 质的单位完成所有相关的涉网试验及其他试验工作,并出具电网公司或其他相关部门认可的试验报告。
(3)采购:包含但不限于50MW风电场场区内外构成用于本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服务(含试验、监造、调试、监检等)设备保管、运输、二次搬运、装卸车、超重设备而发生的桥梁加固、信号灯改移等铁路、公路改造措施所发生的特殊费用等应用于本工程的所有项目的采购等工作。
(4)其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工程验收,包括工程建设中和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进行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消防、劳安、工业卫生、工程档案、电力质检各阶段验收工作,配合审计、配合财务竣工决算、工程竣工验收等。
(5)中标人需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办理国家电网并网相关手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期、运行期施工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以及生产准备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器具、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
(7)办理电站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并取得相应报告;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角比差试验、35kV线路参数实测、新能源电站耐受能力实测建模﹑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监督检验报告,承担本项目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
(8)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办理地方施工备案手续;办理项目安评、水保(水土保持补偿费由招标人承担)、环保、洪评、防雷、消防、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档案等z终备案及z终验收工作;办理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征用手续以及相关协调工作并承担费用;
(9)配合招标人办理电力业务(预)许可 证、配合招标人办理转商业运营手续、配合招标人完成并网手续(包括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高压供电合同》等)并承担相应协调费用。
(10)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对于一个风电场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接入系统一次设计、二次设计必须依据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审定的评审意见。
注:主机及附属设备(含塔筒)已完成招标,采购不包含在本EPC项目采购中。中标后高台县盐池滩50兆瓦风电场项目、高台县盐池滩二期50兆瓦风电场项目分别签订合同。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工期要求
一期计划总工期:158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1年4月25日;
全容量并网日期:2022年9月30日。
二期计划总工期:189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2年5月10日;
全容量并网日期:2022年11月15日。
2.4质量要求
合格,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2.5安全目标
(1)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零。
(2)生产安全事故重伤率为零。
(3)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4)不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
(5)不发生职业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资 质要求:必须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一 级及以上资 质,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 质或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 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一 级及以上资 质,联合体成员企业设计资 质要求不得低于上述要求。
3.3业绩要求:2019年3月1日-投标截止日,承担过至少1个100MW及以上陆上风电EPC总承包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须提供能显示相关业绩情况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书关键页复印件(包括:首页、能清晰显示合同范围的标的页、合同金额页、签署页等))等相关证明文件。
3.4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项目经理应具备注册一 级建造 师执业资格,且担任过100MW及以上陆上风电建设项目EPC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履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6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工程项目。
3.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投标人在z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 件。
3.8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于2022 年03月29日 18 时 00 分至2022年04月03日18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1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21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8910221674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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