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市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许可服务指南;
核发成都市歌舞《娱乐经营许可证》
如何办理成都市《娱乐经营许可证》
适用范围:
本事项适用于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审批依据:
0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02,《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
03,《娱乐场所管理办法》(2013年文化部第55号令)
受理机构:
成都市各区行政审批局
申请条件
1.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以下地点:
(1)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物内;
(2)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3)居民住宅区;
(4)教育法规定的中小学校周围
(5)各政府办事机构,企事业单位办公驻地周边
(6)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场所。
(7)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
(8)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2.娱乐场所应当以企业组织形式进行登记;
3.新设立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歌舞娱乐场所消费人均占有使用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农村地区除外),使用面积不包括办公,仓库等非营业性区域,设包厢,包间的娱乐场所,每个包厢,包间面积不得少于8平方米。
4.娱乐场所的大门与中(小)学校,医院,政府机构大门之间的交通行走距离不得少于200米。
5.有过相关违法记录的人员,不得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申请材料:
1.《歌舞娱乐场所申请表》
2.《游艺娱乐场所申请表》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4.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5.场所产权证明和使用证明;
6.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
7.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8.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9.文化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要求提交或者减少提交的其他材料
特殊环节:
现场踏勘,根据娱乐场所设立《申请条件》各区行政审批局会同区环保局,消防部门等对娱乐场所选址,消防设施及通道,噪声辐射范围等情况进行现场踏勘。
办理基本流程:
1.到成都市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窗口提交申请及所需的纸质材料,提交人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2.经行政审批局,环保局,消防局现场踏勘符合选择及消防条件的,出具同意筹建书,方可施工。
3.娱乐场所筹建完成,报请行政审批局,环保局,消防局验收符合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在市网平台录入相关信息,随即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
4.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 窗口工作人员通过网审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受理后,随即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成都市各区娱乐经营许可证核发范围: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青羊区,高新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都区,新津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