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四川成都市范围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审核:
申请条件:
1.已经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有涉及审批的出版物批发业务
3.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企业在市场监督主管部门注册都能住所)经营场所面积合计不少于50平米;
4.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实行的《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凡事通过互联网零售或者批发出版物的有关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相关业务,要求该类型商家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只有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后,才能正常从事该方面业务,如不办理的话,将会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四川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申请表在哪里下载?
可以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选择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审批事项,找到对应办理栏目进行下载。
四川出版物批发和零售有什么区别?
出版物批发仅限公司类型,企业法人机构申请;不含个体工商户,由各市,区,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上报省新闻出版局,出版物批发许可证跟零售图书许可证的区别在于,批发还是大项,批发包含零售,零售只能零售,零售属于,县,市辖区行政审批局办理申请,批发需要经营单位有出版物发行管理软件系统,要求实际面积不少于50平米,具体以房屋产权证明上面标注的实有面积为准,建筑面积不作为参考依据,零售业务经营的。对经营场所无面积要求,部分区域要求您的经营场所内部至少要符合一般书店的布置规格,具备货架,并有一定存量的图书上架,比例需要达到70%左右;
申请材料:
1.申请文件及出版物发行管理软件系统
2.《四川出版物批发企业审批登记表》
3.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材料
4.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材料
5.与登记场所一致的营业地址房屋场所证明
6.与登记住所一致的营业场所房屋租赁合同
7.经营场所内部平面布局图标准相关功能区
8.含有通过网上销售提供链接标识截屏材料
审批范围: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都区,新津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