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成华区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办理异地备案指南;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异地备案办事指南:
一、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二、适用范围:
设立的劳务派遣经营单位在异地成华区范围内办理分公司的;
三、法定依据:
01,《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经营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02,《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应当书面告知许可部门,并由分公司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03,申请材料依据,申请条件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04,服务对象:法人
05,申请条件:许可部门同意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单位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06,申请材料:
1.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备案申请书
2.总公司许可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设立分公司的批复
3.总公司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4.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5.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分公司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即,分公司具备产权的经营场所,或者租用固定经营场所)
8.审批决定许可: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备案登记表
9.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申请范围:金牛区,高新区,青羊区,武侯区,锦江区,郫都区,温江区,双流区,新都区,新津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