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关于《食品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
一、概述
1、许可名称:食品经营许可(含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单位食堂)
2、受理窗口:成都市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窗口
3、受理范围:符合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的食品经营企业或单位
4、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法定依据
01.《食品安全法》
02.《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03.《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04.《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
05.《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三、申请条件
申请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障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和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具体条件
四、受理许可范围:
1、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温江区,新都区,新津区,双流区,郫都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高新南区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如商场超市,便利,食杂店,食品贸易商,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网络食品销售商等。
2、在成都市范围内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经营者,如大,中,小型餐馆,饮品店,糕点店等;
3、托幼机构,学校和企事业单位,部门机构,建筑工地,养老机构食堂等;
4、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五、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新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0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0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房屋使用证明。
0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0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0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二)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
01,《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
02,原《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03,原《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场所,布局,操作流程,设施设备等内容有变化或者无变化的说明材料,若有变化需提供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的示意图等文件。
04,从业人员名单;
05,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复印件
0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有关材料
07,其余办理食品许可证的有关材料。